民警電話遭停機 打擊電信詐騙也需精準識別
9月6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微消息稱,四川江油一女民警近日因核查轄區“實有人口”,平均日撥100余個電話,被電信運營商以頻繁撥打電話、涉嫌電信詐騙為由對其停機。目前涉事運營商已向公安作出答復。
此事披露后,網友質疑,不少詐騙、騷擾電話暢通無阻,民警正常工作多撥些電話就被認定為“涉嫌詐騙”,讓人哭笑不得:該攔的攔不住,不該攔的咋就被誤截了?
而這種“正打歪著”的情況并非個案。今年6月,武漢某快遞小哥一月內5次被停機,原因也是“呼出頻次過高”。此外,還有小區物業、供水搶修等通話頻繁的單位工作電話遭“停機”。
我們不該要求運營商在治理詐騙和騷擾電話時,做到不誤傷,但如果手機呼出頻次高就被認定“詐騙嫌疑”,未免簡單粗暴。
按理說,手機用戶每天撥打多少電話,是其合法權利,除非其用戶協議上設有“限量呼叫”條款。尤其是那些快遞或外賣小哥,每天都會跟大量客戶聯系,以平均日撥電話數量作為是否停機的標準,顯然不妥,甚至是侵權。當然,這里的“侵權”概念,并不適用于詐騙和騷擾電話的機主,因其侵權在先。
但不管怎么說,認定詐騙和騷擾,不該省略必要的核實程序而“不審即判”,更不宜只以“可能性”來判斷。否則,對無辜用戶來說,被停機的麻煩未必比被騷擾要小。
攔截詐騙和騷擾電話,是運營商義不容辭的責任,而履行責任應有舉證確認的標準。這對運營商來說,有難度,但并非沒辦法。僅以通話頻次為認定依據,難免跟算法時代的技術要求不搭。
此前曾有運營商稱,根據相關規定,被誤停的電話用戶如需恢復正常使用,可前往營業廳簽訂承諾書,上報審批同意后復機開通。這在提供了“救濟通道”的同時,卻也給人以給用戶附加義務之感:用戶電話被誤停已是權益受損,還要去營業廳承諾、經審批同意才能復機開通,也是將運營商應承擔的責任和成本轉嫁給了用戶。
歸根結底,打擊電信詐騙也得精準攔截,在已有技術手段下盡量避免誤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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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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