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宇科技麻煩不斷,信披違規董事長方銀軍遭監管警示,股價下跌超5%,合資設立子公司資金來源遭深交所問詢
近日,浙江證監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贊宇科技因股權收購未及時信披,為及時對2018年業績快報進行修正等違規行為,浙江證監局對贊宇科技及當事人方銀軍、陸偉娟、任國曉、馬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9月30日,截止下午收盤時,贊宇科技的股價報收于7.30元/股,下跌幅度為5.93%,公司總市值為30.91億元。
經查,贊宇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贊宇科技”)存在以下問題:
贊宇科技與如皋市雙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馬化工”)分別在2015年9月21日和2016年7月15日,簽署《浙江贊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如皋市雙馬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印尼杜庫達有限公司和南通凱塔科技有限公司60%股權之補充協議》和《浙江贊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如皋市雙馬化工有限公司關于收購杜庫達(印尼)有限公司和南通凱塔科技有限公司股權之盈利補償協議的補充協議》,遲至2019年5月17日才在贊宇科技對深交所關注函的回復中披露上述補充協議的主要條款。
2019年2月28日,贊宇科技披露了《2018年度業績快報》,預計2018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為2.64億元。2019年4月30日,因未與雙馬化工解除《補充協議》,贊宇科技披露《2018年度業績快報修正及致歉的公告》,將2018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向下修正為1.78億元,較業績快報披露金額差異較大,為8629.26萬元,贊宇科技未及時對2018年度業績快報進行修正。
浙江證監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等有關規定。當事人方銀軍作為贊宇科技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與雙馬化工簽訂《補充協議》,時任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陸偉娟參與談判并對《補充協議》用印,應承擔主要責任;對《2018年度業績快報》發生較大偏差,總經理方銀軍、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任國曉、公司財務總監馬晗應承擔主要責任。
贊宇科技董事長方銀軍(資料圖)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贊宇科技及當事人方銀軍、陸偉娟、任國曉、馬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贊宇科技及相關人員應于10月15日前向浙江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天眼查資料顯示,贊宇科技于2000年9月19日成立,注冊資本4.23億元,于2011年11月25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截至2019年6月30日,贊宇科技第一大股東為杭州永銀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股7000萬股,持股比例16.53%。
當事人方銀軍為贊宇科技法人代表、第三大股東,持股2880.18萬股,持股比例6.8%;自2010年8月22日至今任贊宇科技四屆董事,任期至2022年8月18日,自2013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8日任贊宇科技兩屆董事長、代理董事長;現任董事長為張敬國。
當事人陸偉娟為贊宇科技第六大股東,持股1214.55萬股股,持股比例2.87%;自2010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8日任贊宇科技兩屆董事。
當事人任國曉,自自2010年8月22日至今任贊宇科技董事,自2013年12月25日任副總經理,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當事人馬晗自2018年10月31日起至今任贊宇科技財務總監,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19年2月28日,贊宇科技發布的《2018年度業績快報》顯示,贊宇科技歸母凈利潤為2.64億元,去年同期1.59億元,同比增加65.82%;2019年4月30日,贊宇科技發布的《2018年度業績快報修正及致歉的公告》稱,公司實際經營業績與業績快報預計數據存在差異,并修正經審計數據后的歸母凈利潤為1.78億元,同比增長11.70%。
事實上,贊宇科技除了遭遇浙江證監局的警示函之外,公司最近煩事不斷,9月12日,贊宇科技收到深交所下發的《關于對贊宇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問詢函》(中小板問詢函[2019]第330號),主要包括公司擬合資設立河南贊宇,其中,20億元的資金來源,擬引入產業關聯企業的具體情況及計劃,相關企業是否為你公司關聯方等關鍵問題遭深交所問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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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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