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使用“回收油” 成都一火鍋店被查處
突擊檢查現場
對相關食材依法查封
四川新聞網成都11月1日訊(記者 李丹)1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成都市場監管局獲悉,日前,根據群眾舉報,成華區市場監管局、成華區公安分局開展聯合行動,對涉嫌非法使用“回收油”的成華區渝江北老灶火鍋店進行了突擊檢查。據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自10月中旬起,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深挖一批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成華區積極開展了四部門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重拳嚴打農產品及食品生產經營違法案件。
記者了解到,執法人員晚上7點半左右到該火鍋店開展突擊檢查,一直到翌日凌晨3點左右,完成了對該店的現場檢查、對相關人員詢問、對相關食材的抽樣封樣。據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介紹,該店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齊全,后廚現場擺放有三個油桶,其中一個盛滿了使用過的油,里面有過濾網,現場的廚師在詢問中承認“按照5:5的比例對過濾后的油和新油進行調配。”
執法人員表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的通知》(公通字〔2012〕1號)規定,“地溝油”犯罪,是指用餐廚垃圾、廢棄油脂、各類肉及肉制品加工廢棄物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溝油”生產、加工的油脂而作為食用油銷售的行為,對于利用“地溝油”生產“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條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因涉嫌犯罪,該案已移交當地公安機關,目前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餐飲服務單位,特別是經營食用油用量大的火鍋、水煮魚、煎炸類菜品的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一要嚴把采購關,要從有資質的供貨商購入食用油,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二要嚴把貯存關,按照貯存要求存放食用油,防止因貯存不當引起變質,并及時處理過期食用油;三要嚴把使用關,按照菜品制作規范使用食用油,嚴禁回收菜品油脂和底料加工食品,嚴禁購買、回收、使用餐廚廢棄油脂、餐廚廢棄物做原料加工食用油和食品。
圖由成都市場監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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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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