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澤股份董事長及高管收警示函 股份增持計劃生變未披露
中國網財經9月16日訊 據證監會網站消息,廣東證監局對黃振光、畢天曉、蔡勇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廣東證監局發現黃振光、畢天曉、蔡勇峰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17年11月14日,黃振光、畢天曉、蔡勇峰通過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澤股份或公司)發布公告稱,計劃以不超過5000萬元自籌資金通過認購“陜國投q持盈77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份額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實施期限為增持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6個月內(不含公司停牌期間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限制買賣期間)。2019年5月27日,黃振光、畢天曉、蔡勇峰通過萬澤股份發布公告稱,受資管新規出臺等因素影響,本次增持計劃尚未實施,并決定終止本次增持計劃。
黃振光、畢天曉、蔡勇峰未在承諾期內及時披露增持萬澤股份股份計劃實施進展情況以及2018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出臺《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對公司股份增持計劃的影響,未如期完成公司股份增持計劃,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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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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