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討債再獲勝訴 蘇州中院判康得新方歸還約2.76億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分行(下稱“農行張家港分行”)再次在與康得新及其子公司的債務糾紛訴訟中獲勝。據不完全統計,9月以來農行張家港分行通過司法途徑合計向康得新討債約3.76億元。
9月26日,上市公司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康得002450)披露公告稱,關于農行張家港分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起訴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下稱“光電公司”)一案,公司于近日收到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蘇州中院”)的(2019)蘇05民初276號《民事判決書》。
公告顯示,該起訴訟共涉及光電公司與農行張家港分行的4筆借款合同,光電公司被判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歸還農行張家港分行借款本金9995萬元、7600萬元、8000萬元和2000萬元,合計約2.76億元,并支付相關利息。康得新對光電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康得新表示,本案判決為一審判決,并非終審判決,在訴訟審結之前,對公司本期利潤數或期后利潤數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相關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4天前的9月23日,康得新另外一家子公司同樣被判歸還農行張家港分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公告顯示,農行張家港分行就債券交易糾紛起訴康得新及其全資子公司張家港保稅區康得菲爾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康得菲爾”),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要求康得菲爾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歸還農行張家港分行借款本金9999萬元及相關利息。康得新對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上述兩起訴訟涉及借款本金合計約3.7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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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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