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圍城!一年產生15億噸 利用量不足1億噸
建筑垃圾“圍城”,形勢正在變得越來越嚴峻。
一邊是年產十幾億噸建筑垃圾,一邊是隨意填埋、管理薄弱、政策缺失。如今,建筑垃圾已成為我國城市單一品種排放數量最大、最集中的固體垃圾,此類垃圾隨處堆放不僅污染水體、土壤和空氣,還會破壞良田。
更讓人擔憂的是,當前我國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比例不足一成。由于政策法規缺位、全生命周期產業生態缺失、建筑垃圾回收與再生品銷售兩頭受堵等諸多因素制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前景并不明朗。
未來,我國一些城市或進入建筑垃圾集中爆發期。迎戰建筑垃圾“圍城”已成當務之急!
混凝土塊堆疊成山、廢棄余土隨意堆積……隨著城鎮化加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舊城改造等逐步推進,大量建筑垃圾產生。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科技與產業化發展中心提供的數據,當前我國每年產生建筑垃圾超過15億噸,主要來源于建筑拆除、建筑施工以及建筑裝修。此外,由于一些地區尚未記錄建筑垃圾來源,還有不少建筑垃圾在統計范圍之外。
隨著城鎮化、新農村建設以及舊城改造等不斷推進,我國建筑垃圾排放還會不斷增加。
建筑垃圾無序增長成“潛在殺手”
建筑垃圾已成為我國城市單一品種排放量最大、最集中的固體垃圾,占到城市垃圾總量的30%~40%。其中,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年排放建筑垃圾均在3000萬噸以上。
“泛濫成災”的建筑垃圾,占用土地、污染空氣、破壞良田。
建筑垃圾隨意堆放占用的土地,以堆高5米計算,每5000噸建筑垃圾就占地1畝。同時,建筑垃圾在產生和清運過程中產生粉塵和灰沙,是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PM2.5和PM10)的重要來源之一。
根據相關調研統計,未處理的建筑垃圾中含有20多種有害物質,堆放或填埋會破壞植被、改變土壤結構和性質、影響土壤中微生物活動、阻斷土壤生物鏈,進而污染水體、土壤和大氣,并且很難消解。我國每年因此被破壞的良田約10.5萬畝。
建筑渣土“打游擊”偷賣偷埋
從體量上看,建筑渣土是建筑垃圾的主要組成部分。數據顯示,新建建筑形成的建筑垃圾中,建筑渣土占比達50%~60%。
半月談記者調研發現,多地普遍將建筑渣土處置作為建筑垃圾處理的重中之重,通過完善政策、強化手段、創新利用等措施,讓建筑渣土處置更加規范。
除國家層面出臺一系列政策外,北京、江蘇、廣東、河南、重慶等地紛紛出臺針對建筑渣土或建筑垃圾的政策法規。廣東制定《建筑余泥渣土受納場建設技術規范》,形成《建筑余泥渣土資源化利用研究報告》和《建筑余泥渣土管理政策研究報告》,為建筑渣土管理和資源化利用提供指引。北京出臺《關于加強垃圾渣土管理的規定》《北京市建筑垃圾分類消納管理辦法》等規定,對建筑渣土處置予以規范。
多地對建筑渣土運輸、處置等流程加強監管,不斷創新監督手段,提升監管水平。北京利用“北京二號”小衛星掃描,對包括建筑渣土在內的建筑垃圾亂堆亂放點進行監測,為相關部門執法提供支撐,建筑渣土運輸環節基本得到管控,亂倒亂卸行為進一步減少。廣東佛山設立建筑垃圾智能管理平臺,可實時查看每輛渣土車的行駛路徑、載貨重量、運輸起點與終點等信息,并具有對相關車輛限速、鎖車的功能。一旦發現建筑垃圾運輸車存在前往非注冊消納場進行消納的行為,平臺將自動鎖定貨廂操作,令渣土車無法卸下渣土。
當前,對建筑渣土的處置方式,主要包括回填和再生利用,多地圍繞這兩個方面做文章。中鐵八局二公司在建設重慶鐵路樞紐東環線過程中,將廢棄渣土在規劃地點回填后進行特殊處理,將渣場變成生態園林,種植桂花、紅葉石楠、果樹等,既防止水土流失,又達到了美化效果。
但受場地、機制等限制,部分地區因處置困難催生畸形市場,倒賣渣土、胡亂傾倒現象時有發生,造成環保和安全隱患。
“鄰避效應”限制渣土“再生”。在一些地區,雖然對渣土進行分離利用的技術比較成熟,但由于建筑渣土再生利用往往遭遇“鄰避效應”,導致很多企業無法落地,占比巨大的渣土無法內部消化,再生利用更是無從談起。
跨域處置存“壁壘”。在場地不足、“再生”受限的情況下,建筑渣土的跨區域處置,成為迫不得已的選擇。但記者調研發現,當前建筑渣土跨區域處置存在機制“壁壘”。深圳每年產生約1億立方米建筑廢棄物,其中大部分需要外運處置。與此同時,中山、珠海、東莞、惠州等周邊城市在生態修復、土地平整等方面有大量的土方需求。但由于國家、省級層面對建筑廢棄物跨市域處置尚無明確規定,周邊城市不愿建立城際協作處置機制。
內部無法消化、外部又有需求,一些地方便形成了建筑渣土處置不規范市場,偷買偷賣、偷排亂倒現象時有發生,渣土車為躲監管跟執法部門“打游擊”。偷排亂倒導致一些渣土場環保乃至安全隱患突出,甚至出現渣土場滑坡事故。
總資源化利用量不足1億噸
除少數在正規垃圾消納場處理和一部分采用填埋處理外,大部分建筑垃圾未進入正規處理渠道,總體資源化率不足10%。
記者調研發現,雖然我國已發布多個關于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的政策文件,但由于缺乏統一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和良好的產業扶持政策,建筑垃圾絕大部分未經任何處理便被露天堆放或簡易填埋。資源化處理產業剛剛起步,存在政策未補齊、市場理不順、社會關注度低等問題,資源化處理比例遠低于歐美國家的90%和日韓的95%。如何處理和利用建筑垃圾,已經成為一個重要課題。
處理能力差,企業生存難。數據顯示,我國建成投產和在建的建筑垃圾年處置能力在100萬噸以上的生產線僅有70條左右,小規模處置企業幾百家,總資源化利用量不足1億噸。已建成的規模化生產線實際產能發揮不到50%,且大多處于非盈利狀態,即便是政策支持的試點企業,也仍然生存困難。
“全國各地建筑垃圾處理企業基本都在虧損,如果沒有政策支持和財政補貼,單純依靠市場化運維很少能行的。”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專家說。
用地審批難,回收成本高。一些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負責人表示,雖然屬于節能環保產業,但行業內企業場所大多為短期租賃或臨時用地,很難辦理立項、規劃、環評等手續,也不敢大量投入資金購買生產設備,擴大生產規模。北京市交通運輸業商會秘書長王濤說,不僅企業回收建筑垃圾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而且建筑垃圾處理和承運項目往往被“打招呼”,給了關系戶,一些正規企業反而無法參與。
分類收集少,處理難度大。住房城鄉建設部科技與產業化發展中心綠色建材部品處處長劉敬疆說,目前建筑垃圾管理還處于末端治理和被動治理階段,絕大部分建筑垃圾都是混合收集,收集后再分揀,效率很低,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垃圾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難度和成本。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亟待破局
通過資源化利用,可從根本上改變建筑垃圾無序堆放和填埋帶來的垃圾圍城困境,既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又創造價值、帶動就業,是破解建筑垃圾處理難題的有效途徑。但記者調查發現,目前我國建筑垃圾管理仍存在多重缺位,對資源化利用造成較大困擾。
政策法規缺位,現行法規涉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問題不多。一方面是缺少資源化處理的配套法規,專家表示,現行與建筑垃圾處理相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多部法規,主要關注建筑垃圾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對市容的影響。另一方面,現有政策法規對深入開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缺乏系統性支持和保障,特別是資源化處理鏈條的首尾兩端幾乎是空白。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現有法規、規范、標準偏少偏粗,與日益突出的建筑垃圾處置現狀不適應。
未形成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產業生態。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是復雜的系統工程,一般要經歷拆除、收集、清理、運輸、存放、分揀、分類處理形成產品等一系列環節,涉及范圍廣,處理周期長,牽涉部門多。劉敬疆說,目前我國尚缺少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統一規劃,也缺乏可操作的實施方案。
“大多數城市發展規劃中也沒有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相關內容,處理理念仍是簡單的堆放或填埋,更別說形成閉合的建筑垃圾處理鏈和產業鏈。”
責任主體不明確,支持補貼不完善、無標準。從監管責任來看,我國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涉及住建、城管(市容和環衛)、發改、財政、工信、環保、交通、公安、規劃、土地等多個部門,且各城市主管部門不一、多頭管理問題突出,沒有形成建筑垃圾收集、分類、運輸、加工、產品檢測、市場應用推廣全過程監管體系。從支持政策來看,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前期研發投入巨大,僅有部分地區出臺了對相關企業固定投資的財政補貼標準,企業往往需要自籌資金進行建設,導致企業規模小、抵御風險能力差,且生產不穩定。
技術創新研發取得進展,但對關鍵技術的科技攻關、研發投入較少。專家表示,盡管我國建筑垃圾處理技術不斷改進提升,但相比國外先進技術仍有較大差距,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關鍵技術的科技攻關、研發投入較少,基礎性、系統性、全鏈條研究不夠。同時標準體系尚不完善,除目前已發布和正在編制的產品標準和應用規程外,拆除、分類、運輸、處理以及生產等方面仍缺乏標準。
- 標簽:
- 編輯:王麗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