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西區:涉性侵人員從業限制 保安門衛司機也要審查
《關于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管理辦法(試行)》明確:
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泛指
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
面向未成年人開展文化教育、職業技能培訓、文藝體育培訓的機構;
兒童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及兒科門診等醫療機構或專科門診;
青少年活動中心、少科站、少年宮等向未成年人開放的文化、體育場所;
午托班、晚托班、全托班等臨時看護機構等。
入職查詢對象包括
教師、培訓師、教練、保育員、醫生等直接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工作人員;
行政工作人員以及保安、門衛、駕駛員、保潔員等雖不直接負有特殊職責,但具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其他工作人員。
近年來,利用職業便利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時有發生,這些犯罪行為給被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造成嚴重傷害,同時也嚴重損害了相關行業的社會形象。這不禁讓我們思考,怎樣才能防止更多的兒童受到傷害。
8月19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獲悉,近日,攀枝花市西區政法委、檢察院、法院等8家單位會簽并出臺了《關于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在教育、培訓、托管、醫療等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開展入職審查時,將對擬錄用人員是否存在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記錄情況進行報告和查詢,一旦發現有相關記錄,將不予或暫緩錄用。
據攀枝花市西區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相關從業限制制度在攀枝花尚屬首例。
審查范圍 教師醫生保安門衛等被納入
該《辦法》明確轄區內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泛指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面向未成年人開展文化教育、職業技能培訓、文藝體育培訓的機構;兒童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及兒科門診等醫療機構或專科門診;青少年活動中心、少科站、少年宮、青少年科技館、少年兒童圖書館、兒童博物館、兒童游樂場等向未成年人開放的文化、體育場所、場館;午托班、晚托班、全托班等臨時看護機構以及其他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工作、服務對象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辦法》規定入職查詢對象包括教師、培訓師、教練、保育員、醫生等直接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工作人員,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員以及保安、門衛、駕駛員、保潔員等雖不直接負有特殊職責,但具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其他工作人員。
《辦法》規定,對有實施強制猥褻、侮辱,猥褻兒童,組織賣淫、強迫賣淫、協助組織賣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引誘幼女賣淫等針對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禁止或限制其在轄區內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相關行業。
據攀枝花市西區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相關從業限制制度在攀枝花尚屬首例。在接下來的工作中,西區檢方將聯合轄區相關單位,認真落實最高檢“1號檢察建議”精神,加大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打擊和預防力度,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出臺背景 性侵未成年人 熟人作案比例高
今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指出,近年來,性侵、拐賣、虐待、傷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續多發,2018年起訴50705人,同比上升6.8%。報告提到了齊某強奸、猥褻多名女童案。該案中,被告人齊某利用其擔任班主任的特殊身份,多次強奸2名幼女、猥褻多名幼女。但齊某拒不認罪,僅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后改判無期徒刑。
另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數據顯示,2013年到2016年全國的法院審理結案的光猥褻兒童案就有10782起,平均每天超過7起。
公益組織“女童保護”統計,2018年全年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案例317起,受害兒童超過750人。在作案者與受害兒童的關系方面,“女童保護”統計發現,2018年317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10起,占比66.25%;陌生人作案87起,占比27.44%;沒有表明關系的有20起,占比6.31%。熟人作案比例高,從“女童保護”近幾年來發布的報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最高比例達87.87%(2014年)。
2018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依法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新聞通報會,最高人民檢察院相關工作負責人也在通報中稱,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尤其是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于陌生人,有些地方甚至有70%到80%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鄰居、親戚、朋友或師生等熟人關系。
“1號檢察建議”提出:建立入職查詢制度
上海廣州重慶等地已出臺措施
2018年10月,最高檢在辦案和調研基礎上向教育部發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簡稱“1號檢察建議”),這也是最高檢史上第一份檢察建議書。“1號檢察建議”提出積極推動幼兒園、中小學校園安全建設,有效預防和減少教職員工性侵害幼兒園兒童、中小學學生違法犯罪發生,其中便提及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和入職查詢制度。
關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庫,我國多地已經在探索試行。
上海
今年5月29日,上海市16個部門會簽并出臺全國首個省級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文件要求,上海市教育、醫療、訓練、救助等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開展入職審查時,將對擬錄用人員是否存在性侵害違法犯罪記錄進行強制查詢,一旦發現有相關記錄,將不予錄用。
廣州
今年5月30日,廣東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正式上線,并已完成全市近三年性侵類犯罪已決案件信息的錄入工作。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稱,該系統與教育局等職能部門對接,在與兒童成長相關的特殊行業或崗位的人員入職程序上建立犯罪記錄強制查詢機制,“將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員擋在門外。”
重慶
今年7月4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會簽《教職員工入職查詢工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教職員工入職前涉罪信息查詢系統正式上線運行。《辦法》規定,全市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幼兒園新招錄、聘用或以勞務派遣方式聘請的教學人員、行政人員、勤雜人員、安保人員等在校園內工作的教職員工,在入職前應當進行涉罪信息查詢。對經查詢發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的,原則上不得建立勞動關系或人事關系;有性侵犯罪記錄的,一律不得建立勞動關系或人事關系。
貴州
今年8月,貴州省檢察院、省法院 、省教育廳等12家單位聯合出臺了《關于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建立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的意見》,對侵害未成年人的人員限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意見》明確對實施虐待、故意傷害、強奸、猥褻,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利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為防止未成年人再受侵害,而限制或禁止其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相關職業。
隱私保護
入職審查時 應承擔保密義務
記者還注意到,與部分地區出臺受到爭議的做法——公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員”信息不同的是,上海、廣州等地出臺的辦法也在維護犯罪人員的隱私權,比如上海市出臺的《意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對獲知的他人違法犯罪記錄承擔保密義務。另外,廣州市檢察院發布的消息顯示,該信息庫屬于檢察院,不對社會公開。
攀枝花西區出臺的《辦法》也規定,用人單位開展入職審查的,可以至公安派出所、檢察院、法院核實擬錄用人員的違法犯罪記錄,相關單位應當依法核查并將結果告知用人單位,但是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條件的除外。“用人單位對于入職審查過程中獲取的他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應當承擔保密義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建議全國推廣。”隨著上海、廣州等地“限制涉性侵未成年犯罪人員從業辦法”的出臺,網友紛紛點贊的同時,也呼吁這樣的辦法應該在全國范圍內普及。
賀冉婕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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