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 沈陽市貸款余額同比增長13.7%
今年上半年,沈陽市金融穩步運行,對實體經濟支持力度不斷加大。記者8月13日獲悉,截至6月末,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貸款余額15931.8億元,同比增長13.7%。
經過多年的發展,金融業已經成為沈陽市重要支柱產業之一。2018年,沈陽市金融業增加值489.58億元,占地區生產總值的7.78%。全市本外幣新增貸款連續多年超千億,在2018年四季度,更是排在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第一名。
數據顯示,上半年,沈陽市金融機構本外幣貸款余額繼續保持較快增長,13.7%這一增速與今年一季度和去年相比,分別高出0.1和0.4個百分點;與全省平均水平相比,高出4.2個百分點。
同時,上半年,沈陽市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余額為18097.7億元,存貸比為88.0%,較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0.2個百分點,資金運用能力突出。
金融信貸增長較好的態勢,與今年以來沈陽市出臺多項金融支持舉措密不可分。上半年,《沈陽市促進金融業發展若干政策》《沈陽市金融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正式出臺,分別對金融機構和新興金融業態的聚集,發展股權投資機構和基金管理機構,以及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等方面予以扶持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為持續發揮金融支持實體經濟能力,加大銀行機構對民營經濟的支持力度,沈陽市專門制定了銀行支持民營企業獎勵政策,并于今年6月公布實施。政策規定:對單戶授信額度1000萬元(含)以下民營小微企業貸款(不含限制性行業),“年末貸款余額比年初余額”增速達到上年度沈陽貸款增速以上的銀行機構,按其新增小微企業貸款0.05%給予獎勵,每家銀行機構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其中,對于小微企業提供3年期及以下新增貸款的,按照新增貸款金額0.05%給予獎勵;對于小微企業提供3-5年期新增貸款的,按照0.15%給予獎勵;對于小微企業提供5年期(含5年)以上新增貸款的,按照貸款金額0.25%給予獎勵。每家銀行機構獲得獎勵金額合計不超過300萬元。
- 標簽:
- 編輯:王麗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