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 達州啟用電子警察抓拍不系安全帶等交通違法行為
四川新聞網達州8月25日訊(記者 余開洋)今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達州市交警支隊獲悉,針對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交通違法行為存在的安全隱患,下月起達州將啟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俗稱電子警察或電子眼)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具體啟用時間以公安交警部門發布的通告為準。
據了解,為全面助力“四城同創”,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預防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于近期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等智能交通系統,對行車時存在駕駛人不系安全帶、駕駛員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違法行為實施抓拍,對抓拍到的交通違法行為,將依法錄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并實施處罰。
另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人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在城市快速路上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駕駛證記2分;在高速公路行駛未系安全帶的,罰款200元,記2分。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罰款100元,駕駛證記2分。
此前,達州公安交警已于6月26日,正式啟用了達州城區22個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對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公交專用車道交通違法行為實施自動監控抓拍。再次提醒廣大駕駛人,公交車道也是占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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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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