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將于7月1日起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
中新網合肥6月7日電 (記者 張強)記者7日從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獲悉:安徽省政府近日下發了《關于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要求該省于7月1日起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車輛是否達到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可查看車輛環保信息隨車清單,并登錄機動車環保網查詢核實。
《通告》稱,自2019年7月1日起,安徽省所有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車應符合或嚴于《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8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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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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